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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被车伤 孩子占四成

发布日期:2014-03-24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596
      5~9岁孩子道路事故率死亡率最高 省疾控中心启动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

儿童步行者是道路交通伤害的高危人群。据统计,每10起道路交通伤害中,就有4起的受害人是儿童步行者。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启动“广东省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选取共300所学校,于2014年春季学期开展“儿童安全步行”主题教学活动。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介绍,据统计,每10起道路交通伤害中,就有4起的受害人是儿童步行者,且儿童步行者伤害发生率正逐年增加。更详细的数据由省疾控取自于公安交警系统——在广州市14岁以下儿童步行者道路交通事故伤害事件中,5~9岁儿童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最高,且男孩高于女孩。而在人、车、路系统中,司机和步行者过失,是儿童步行者受伤害的主要原因。

省疾控中心少儿卫生专家研究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个案,发现在儿童道路交通伤害事件中,有2/3是因为儿童步行者的违章行为;相比狭窄的道路,宽敞的道路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晴朗的天气比雨天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总体看,儿童一般要到8~10岁左右才能独自过马路,在这个年龄段以前,儿童很难判断远处的车要多长时间来到身边;并且在紧急情况下,他们也很难维持身体平衡。所以如果孩子在10岁以下,不要让他单独过马路。

而以人群分,流动人口和郊区人口的儿童是步行交通伤害的脆弱人群,应加强对他们的看护和步行行为及交通安全的教育。

少儿卫生专家、主任医师聂少萍强调,随着我国汽车的拥有量不断攀升,做好对儿童的看护和步行安全教育非常迫切和必要,能有效减少儿童步行者交通伤害的发生。

9岁男孩横穿马路被撞飞

来自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例显示,从2010年至2012年,在广州发生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大多数父母不在孩子身边。

几年前的一天清晨7时许,杨某驾驶小客车行驶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东路,年仅9岁多的李龙突然从绿化带中穿出来横穿马路,杨某刹车不及,李龙被撞飞,后者因车祸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等,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鉴定为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和大部分护理依赖(二级护理依赖)。经交警认定,李龙未按规定走人行天桥,而是直接横穿机动车道,而杨某超速行驶,两人对该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不过,有时悲剧却源于大人,不仅没有教会孩子交通安全意识,反而以身试险,导致事故发生。今年3月12日,广州白云区太和镇新广从路发生一场交通事故,一名7岁儿童当场死亡。当晚7时24分左右,一名父亲骑着单车,车头上坐着7岁的儿子,打算从斑马线外快速横穿马路。这时恰逢一辆公交车掉头,从侧面撞上这对父子,车左前轮碾过单车,而孩子因为掉落单车被碾轧,当场死亡,父亲则无恙,却眼睁睁看着孩子一点点没了气息。

提醒:

教孩子面对车流方向靠右行走

让行走中的孩子安全,最关键是对孩子做好安全步行教育,专家作出下列提醒:

经常带孩子熟悉家庭周边及回校等道路环境,教会他们如何寻找安全的道路与方式行走。

让孩子不要在马路上、停车场,或沿马路而没有围墙的院子中玩耍。

教育孩子要走人行道,不能走车道;当没有人行道时,靠道路的右边行走,永远面对着车流的方向。

教会孩子认识车辆的指示灯(如车子的转弯灯、后灯等),以判别车辆移动的方向。

要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告诉孩子过马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一定先停下来,看交通信号灯,然后再看车,等车都停下来才快速通过,通过的时候也要左右看有无来往车辆。

在天气阴暗或下雨时,让孩子穿戴颜色鲜亮或有反光材料的衣服或挂件,以便于驾驶员看见。

儿童8~10岁前很难判断远处的车多长时间来到身边。

孩子在10岁以下,不要让他单独过马路。

2/3事故原因:孩子违章

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男孩高于女孩。

流动人口和郊区人口的儿童是步行交通伤害的脆弱人群。(文/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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