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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18个高速收费站启用不停车称重

发布日期:2019-12-20  来源:人民网  浏览次数:4934
 

遇到货车超载,显示屏提示红叉并亮起警报灯 摄影/本报记者 黄亮

16日,北京市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本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正式启动。据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全市共计218个收费广场启动不停车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车辆不发卡、不放行、一律劝返。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大兴国际机场高速大兴新城收费站入口看到,最外侧三条车道均已安装了货车称重检测系统,货车只要通过入口处埋在地下的传感器,车牌、车辆总重等信息就会实时上传至收费口旁的显示屏上。如果存在超载超限情况,显示屏会提示红叉同时亮起警报灯,只有符合规定的车辆才能正常放行。

据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封闭式高速公路共计218个收费广场,均于12月16日起启用不停车称重检测设施(设备),所有检测设施均经过市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与收费系统、治超监管系统联网运行,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严格把控货运车辆入口检测关。坚决做到超限超载车辆不发卡、不放行、一律劝返,拒绝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并后续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超限非现场处罚。

同时,本市在建高速及高速公路入口也将安装称重检测设施,随路随站同步投入使用。

如何认定货车是否超载?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已办理ETC的货车,系统将读取车辆OBU(电子标签)内存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数值,作为判定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至于未办理ETC的货车,如果当事人可以当场提供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文件上标明的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否则将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定,按同一轴数限定的最小值作为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作为判定该车是否超限超载的依据。

针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本市将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超限非现场处罚。现场查处车辆的,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超载处罚。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在每个高速公路入口处均设有提示牌,路面标有交通标志标线,提醒货运司机提前进入货车检测专用车道。未经称重检测的,将不发放通行卡,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若车辆超限劝返,货运司机可选择就近的卸载场卸载超限超载货物,消除违法行为。被劝返的车主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站、“北京交通”客户端APP、“北京交通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查询违法记录,前往就近的路政大队接受处理。

如果货车司机现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到公路检查站处理,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或市场监督管理投诉电话。不听劝阻或者扰乱检测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甚至有聚集堵站及恶意冲卡等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编辑:马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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